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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蜜芽跳转接口点击进入在线实验室记录管理规范规定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3日 13:15 点击:[]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验室记录管理,促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验室记录管理规范。

1、实验记录、实验日志按原管理规定由管理相应实验室的教师负责收、发,实验记录由上课教师整改填写,实验日志由管理实验室老师填写,最后由管理实验室教师收齐实验记录本、实验日志送库房管理员处。实验记录本、实验日志缺的到实验室主任处领取并登记。并送交库房并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向库房管理人员提交书面和电子档整改后记录本和日志填写情况,再由库房管理员在例会上通报整改情况。

2、每学期初实验记录本、实验日志由分管实验室实验管理人员从库房领取所需的实验记录本和实验日志本,库房管理人员做好领取登记。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实验记录本放在实验室醒目位置供实验教师填写,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每日检查实验记录本登记情况及时督促实验课教师填写(实验课教师填写实验记录本情况应登记在实验日志中,一学期内三次忘记填写的,实验管理人员应上报给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在例会上通报批评相关实验课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填写每天的实验日志并写清六要素时间、地点,谁,经过,结果等。

3、实验完好率按每次课由上实验课教师填写,每天由实验管理人员查看,有明显完好率下降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搞清情况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通告,确保实验设备及时维护维修。对于经常(三次)实验课后实验设备损坏率明显增加而得不到及时解决和上报的实验课任课教师,在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

4、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在相应实验室上实验课的教师对于所请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的有义务和维修人员沟通、了解和学习基本的维修,并就维修情况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在实验日志上,实验课上课教师登记在实验记录本上。对于维修过程中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未到的没有合适理由的,一学期内有二次不到的例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仍不改正的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处理。